关于推选长三角G60科创走廊—东华大学卓越 工程师联合培养基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08浏览次数:13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教育、科技、人才融合发展,2023年10月东华大学与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共建东华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东华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是定位工程类研究生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的实体化、平台型学院,致力于解决先进材料、绿色低碳、人工智能、生命健康、高端装备五大重点领域人才和技术需求,为我国卓越工程人才培养打造工程硕博人才培养和科技产业的创新特区。长三角G60科创走廊联合东华大学持续加大工程硕博士人才培养改革新力度,充分发挥政产学研协同,支持卓越工程师培养的新机制,着力培养具有中国特色和世界水平的创新型卓越工程人才。现根据工作需要,请各单位协助推荐当地企业或科研院所,推选长三角G60科创走廊—东华大学卓越工程师联合培养基地,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选对象

注册地在长三角G60科创走廊九城市范围内的企业及科研院所。

二、基本条件

(一)单位资质

1.所属行业领域为以下之一:

先进材料、绿色低碳、人工智能、生命健康、高端装备。

2.企业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国家级荣誉资质;

(2)获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等省级荣誉资质;

(3)上市公司;

(4)行业领军企业。

(二)联合培养硕士和博士专业限工程类专业(见附件1)。

(三)研发队伍


研发团队学历、年龄结构合理,具有一定比例可担任企业兼职导师的全职在岗人员,兼职导师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2.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相关专业实践经历丰富、成果丰硕。

(四)研发条件保障

1.近三年的研发投入平均占比不低于3%;

2.能提供用于硕士和博士联合培养的项目、经费、实验设备等基本条件保障;

3.具有丰富产学研基础的优先。

三、推选程序

(一)报名申请

申报单位提交《长三角G60科创走廊-东华大学卓越工程师联合培养申请表》(附件2)。

(二)初审及申报辅导

东华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对报名单位进行初审,并组织通过初审的单位召开申报辅导会。未出席辅导会的单位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三)填写申报书

申报单位提交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组织答辩

 

东华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根据申报材料,组织通过初审的申报单位参加答辩。

(五)公示及授牌

通过答辩的单位名单进行公示,报东华大学和长三角G60科创走廊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后由东华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授予“东华大学-G60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牌匾。

四、基地权益

优先获得东华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名额;优先获得东华大学和G60科创走廊相关政策支持;优先联合申报政府产教融合专项资金。

五、资料提交及说明

申报单位填写《长三角G60科创走廊-东华大学卓越工程师联合培养申请表》(附件2),邮件主题以“单位名称-长三角G60科创走廊-东华大学卓越工程师联合培养基地申请”命名,并于10月31日前发送至邮箱zyg_dh@dhu.edu.cn。后续申报辅导会、申报书提交、答辩等工作安排将在申请表初审工作结束后另行通知。

 

 

附件:附件1、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