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做出的关于教育、科技、人才协同发展的战略部署,持续深化工程科技人才培养改革,加快构建卓越工程师自主培养体系,提升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学校决定启动2025年度卓越工程师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
一、建设目标
本次卓越工程师课程建设项目,聚焦服务国家战略急需和先进材料等五大重大领域,旨在面向东华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和博士研究生课程教学,促进与产业紧密结合,创新教学方式,创建国际一流课程,反映学科专业最新发展成果和教改教研成果,发挥一流课程的示范带动作用,为深化工程科技人才培养改革发挥引领、示范和导向作用。
二、建设类别
①卓越工程师思政课程建设项目;②卓越工程师产教融合课程建设项目
三、立项要求
卓越工程师思政课程建设项目:卓越工程师思政公共课程应探索做好德育示范引领和素质能力提升,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贴近工程类研究生思想和学习实际,帮助学生在工程实践中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掌握创新创业的方法和知识,具有清晰的能够扎根工程一线工作的职业生涯规划,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和信念。
卓越工程师产教融合课程建设项目:旨在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入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提供与产业和科研机构的合作机会的研究生课程。原则上必须由校内外专家组建的课程教学团队。
研究生院和卓越工程师学院将根据申报项目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及上海市级各类评奖评优。
四、项目管理
卓越工程师课程项目立项建设期限为1年。学校实行目标管理、统筹协调、过程跟踪、审核验收。学院进行立项审核、跟踪管理和结题评价。
课程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须完成包括完整的教学资料(如教案、教学计划表等)、课程自评或调研报告、公开发表教学论文,以及其他成果支撑材料;鼓励相关课程建设成果在教育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或相关社会公开课程平台上线。教学论文等须标注“东华大学卓越工程师课程建设项目资助”等字样,未标注者不予纳入成果证明。
项目结题时,负责人填写结题报告,并附结题支撑材料报送学院,学院给出结题评价,卓越工程师学院、研究生院将根据结题评价对项目进行统一验收。取得突出建设成果项目,学校给予继续支持。若到期未完成建设目标,可申请延期一年验收。
五、经费资助的基本原则与额度
学校立项项目由校院两级进行资助,学校对优秀项目进行重点资助,校级重点课程自主额度为5万元,一般项目暂不提供资助。
课程建设验收不合格则限期整改;若整改效果仍不明显则取消该课程及其负责人申报卓越工程师课程建设项目的资格。
经费的使用和要求按照学校财务处最新规定执行。
六、立项程序
1. 学院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学科专业特色与课程建设规划,组织教师或教学团队申报建设,填写《东华大学卓越工程师课程建设项目申请书》(附件 1)、《东华大学卓越工程师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 2)。
2. 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并能准确把握课程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以上人员和申请项目进行评议,并对确定推荐立项名单及排序,于2025年2月21日前统一递交签字盖章的书面材料至卓越工程师学院,同时发送电子版至zyg_dh@dhu.edu.cn。
本次申报不限额,卓越工程师学院和研究生院联合组织评审,择优确定本年度拟立项项目,经学校公示后无异议后正式立项。
联系电话:021-67792722。
东华大学研究生院
东华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